2014年10月17日星期五

警察對準臉部噴發胡椒噴霧。。。

警察對準臉部噴發胡椒噴霧。。。


10月17日更新 ~ 

雖然好多嘢未做,但都忍唔住講兩句。
我大學一個小師妹,她的Best Friend,就是照片中的21歲男生。
以下是她在獨媒的文章(節錄):

「照片中有一個男孩背對鏡頭,高舉雙手,然後被警察一手扯開眼罩,一手向他眼睛直噴胡椒噴霧。我當晚不在現場,但在電腦看到照片後久久不能平復,也不敢繼續看其他照片,唯有把電腦關上。一直到當天晚上,有朋友致電叫我去警局接人,我才知道照片中的男孩是我認識的人。直到現在,我還是不敢看那條影片。
不過,我朋友的身體就已經是最確實的證據,他身上的每一塊瘀青都比那條影片更殘酷,更讓我心疼。照片沒有拍到的是他的臉被噴胡椒噴霧後,無法睜開眼睛,在失去視力的情況之下被推倒在地上。後來更被拖到一旁,遭到幾個警察拳打腳踢。期間,我的朋友忍不住痛,叫了幾聲:「打人!打人!」就被人按住嘴巴,扭他耳朵,還用警棍敲他的臉,問他:「仲叫唔叫?」,朋友不敢出聲只好搖頭。整個過程中,他只是捲曲身體,以手護著剛做完手術的顎骨,沒有反抗過。後來,他被警察以索帶把雙手反綁在後面,帶上了警車。而他頭上的胡椒噴霧一直流到他的背部和兩臂,個多小時後才有人幫他清理。可以想像在那段眼睛也看不到的時間,他是承受著多大的痛。他一直要求看醫生,卻是差不多五六個小時後才獲准去醫院驗傷。」
您可以因為阻住您返工返學而反佔中;您可以因為佔領人士的粗言惡行而讉責他們;您可以因為睇通睇透國際形勢而指斥他們幼稚、被外國勢力利用;您可以因為同情警察的辛勞而痛恨學生;
但是,請不要用任何一個理由將一小部份警察的暴力合理化,無論示威者多麼的可惡,執法者多麼的無奈,不必要的暴力是不能被容許的。
即使是殺人犯、強姦犯、拿AK47的大盜悍匪,在沒有反抗意圖和能力之下,警察都不能夠用多餘的武力虐打疑犯,這是三權分立、文明社會的法則,更何況對方是手無寸鐵的學生?
除了坊間流傳的政客有可能收取所謂「外國勢力」的利益,絕大部份站在佔領者的一方的市民都係冇著數的,不像另一邊的人,由底層出來舉牌舉刀的阿叔阿嬸,到上層指點江山嘆冷氣的權貴,或多或少都得到好處。如果您沒有什麼利害關係,就拜託各位不要再在高牆上添磚了。
暴力,可恨而不可怕,但如果連尋常百姓都異口同聲支持暴力,這就真是香港的末日了。多謝。

0632 剛查證,這位被警察噴胡椒噴霧的男士後來被捕了。


在剛才金鐘的警方清場行動中,有示威者高舉雙手,

沒有其他動作,仍被警察對準臉部噴發胡椒噴霧。


圖片來源:法新社記者

Sequence of pictures before and after this protester got pepper sprayed, as police advanced this morning in Hong Kong







WTF


4 則留言:

留言需待驗證後才會公開

  1. 越睇越火滾, 佢地一定有報應架, 竟然咁對和平示威者, 班黑社會又唔用胡椒噴霧, 正一仆街

    回覆刪除
  2. 有晒法庭禁制令都唔執法去隸捕在蘋果日報門外的黑社會!黑警!!

    回覆刪除
  3. 回覆
    1. 正解. 流程喺行近, 扯走面罩, 直噴. . .中晒, 想轉身, 補4手聯噴, 又中, 再補噴, 彎身, 近身喝罵 [不要動], [不要反抗] . . . 出左手推動, 再噴 [唔好反抗] 再推倒下, 一湧而上, 壓在地上. . . 城管 !!

      刪除